景洪市三季度GDP增速延续回落态势
| 招商动态 |2016-10-26
景洪市三季度GDP增速延续回落态势
一、三季度GDP运行情况
经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于10月21日反馈了三季度GDP数据,前三季度完成生产总值131.84亿元,同比增长4.7%,增速比二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3.01亿元,同比增长4.9%,增速比二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4亿元,同比增长-2.9%,增速比二季度回落4.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74.83亿元,同比增长8.9%,增速与二季度持平。
今年以来,景洪市支撑GDP核算的经济运行基础指标增速逐季下滑,特别是规上工业和投资,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一季度GDP同比增长7.5%;二季度GDP同比增长5.2%;三季度GDP同比增长4.7%。总量和增速都没有达到预期,与州委、州政府下达给我们的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还有很大差距。
实际情况距离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究其原因可从以下三次产业的三个方面来看:
第一产业平稳增长。州上反馈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5%,按预期目标测算前三季度增速用的是6%。一产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同比增速为5.5%,按制度要求是算在第三产业,所以一产业的同比增速只有4.9%。一产业占GDP比重17.45%,对GDP的贡献率是18.75%,仅拉动GDP增长0.88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继续下滑。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9月仍为负增长11.2%,按预期目标测算前三季度增速用的是扭负为正增长5%,实际完成数未达预期。二产业的同比增速为-2.9%,其中,工业为-11%、建筑业为10.1%。二产业占GDP的比重为25.79%,对GDP的贡献率为-17.86%,拉动GDP下降0.84个百分点。所以说工业经济趋稳回升是实现序时进度和全年目标增长的关键;二产业中的建筑业也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建安工程完成额增速为负增长的影响,与预期目标测算的增速相差2.5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保持稳定,增速与二季度持平。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56.76%,对GDP的贡献率为99.11%,拉动GDP增长4.66个百分点。三产业中占比重较大的小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5%;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5%,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除了营利性服务业增速在两位数以外,别的行业增速均在低位运行。1—9月的增速与前三季度支撑条件要求的目标存在差距,支撑非营利性服务业的财政预算支出中八项支出增速只有14.6%,与前三季度支撑条件要求的22%的目标还差7.4个百分点,没有起到支撑作用,致使三产中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的同比增速仅为4.4%,非营利性服务业所占比重为14%,与营利性服务业所占比重相当,但营利性服务业对GDP的贡献率为45.1%,非营利性服务业对GDP的贡献率仅为12.4%。
二、全年GDP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季度的GDP总量完成目标任务的68.31%,增速距离目标任务还差5.3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业完成目标任务的69.72%;二产业完成目标任务的58.63%;三产业完成目标任务的73.4%。
按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按照预计数测算三季度的GDP完成目标任务的70.2%,增速距离目标任务还差1.2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业完成目标任务的73.3%、二产业完成目标任务的64.3%、三产业完成目标任务的72.6%。可以对比看出,实际数与预计数还存在较大差距,连预计数都没有达到,要在最后的2个月时间来冲刺目标任务,困难很大。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一产业存在的问题是:粮食与经济作为争地的突出问题、干胶产量及价格持续下跌对全市农业经济的影响较大、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成规模,对种植户的增收带来影响。今后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探索生态农业发展之路,按照“高效、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农业产业化、品牌化、生态化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2、二产业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受上年红木翘尾因素的影响较大,今年以来,大部分红木加工企业由于市场因素处于停产状态,致使规模以上工业增速逐季下滑,满足月度升规条件的企业严重缺乏,新增动力不足,难以弥补翘尾造成的影响,建议今后在招商引资时尽量引进附加值高的企业,缩短企业落地时间,保证当年有新增动力。工业经济要在年底前努力实现扭负为正,工业经济趋稳回升是实现序时进度和全年增长目标的关键。
3、三产业存在的问题是:三产中占比重较大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均在低位运行,对第三产业的贡献率较弱,难以提升第三产业增速,今后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拓展乡村消费品市场,积极培育和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产业和产品,特别是旅游产品,大力提升本地产品的竞争力。各职能部门抓紧抓好基础指标的时间,节点,围绕目标任务狠抓落实。
签发:周 强 审核:周 强 拟稿:杜 虹 联系